17.1.1 法与法律

1.基本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法律是指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涉及国家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通常规定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行为准则。一般地说,法律的效力仅低于宪法,其他一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均属无效。

2.本质与特征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一般认为法具有四大基本特征:

  •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 (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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