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2 数据分类
数据分类是根据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数据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 数据分类有分类对象和分类依据两个要素。分类对象由若干个被分类的实体组成,分类依据取决于分类对象的属性或特征。任何一种信息都有多种多样的属性特征,这些属性特征有本质和非本质属性特征之别。分类应以相对最稳定的本质属性为依据,但是对具有交叉、双重或多重本质属性特征的信息进行分类,除了需要符合科学性、系统性等原则外,还应符合交叉性、双重或多重性的原则。 数据分类是数据保护工作中的关键部分之一,是建立统一、准确、完善的数据架构的基础,是实现集中化、专业化、标准化数据管理的基础。数据分类具有多种视角和维度,其主要目的是便于数据管理和使用。数据处理者进行数据分类时,应优先遵循国家、行业的数据分类要求,如果所在行业没有行业数据分类规则,也可从组织经营维度进行数据分类。